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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什么是公墓和公益性公墓?
《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公墓包括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是为农村村民提供遗体或者骨灰安葬的公共墓地;经营性公墓是为城镇居民以及其他公民提供骨灰或者遗体安葬并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
2.问:墓穴面积和使用年限有什么规定?
《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骨灰入土安葬的单人墓或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遗体入土安葬的坟墓占地面积,单人墓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得超过6平方米。公墓墓地的使用周期为20年。逾期使用应当办理延期手续,经公告后半年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按无主墓处理。
3.问:公墓备案如何查询?
登录云南省民政厅官方网站,点击“殡葬服务”,选择“经营性公墓”,列表中的公墓单位均为合法审批的公墓。网站更新可能会有延迟,具体可以致电省民政厅咨询。(点击查看→云南省殡仪馆及经营性公墓一览表)
4.问:公益性公墓哪些人可以安葬?
《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农村公益性公墓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43号)规定: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安葬对象为本地所辖范围内的已故村民(包括原户籍在本地的已故村民)。其中可安葬“原户籍在本地的已故村民”的情况,仅指夫妻一方属本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配偶死亡后可安葬在原户籍农村公益性公墓。
5.问:哪些地方推行火葬?
《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建立火化设施的市县及与其毗邻未建立火化设施的市县,机动车辆接送遗体可以当日往返火化场的城镇及人口稠密的地区,划定为火化区。第九条规定:公民在火化区死亡的应当实行火化,但国家规定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的土葬习俗应当尊重;自愿实行火化的,他人不得干涉。
6.问:遗体延期火化怎么办理?
需延期火化的遗体,丧属或委托人(委托单位)应在存放之日起10日内与殡仪馆办理有关手续,签订遗体存放的委托书,最长期限不超过90天。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存放(冷藏)期限的遗体,由丧属或委办人(委办单位)提出申请并签订遗体存放(冷藏)延期的委托书。遗体延期存放(冷藏)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凡不按规定办理延期火化手续的,由死亡地县级民政部门责令限期火化。
7.问:可以随便运送遗体吗?
不可以。《民政部 公安部 外交部 铁道部 交通部 卫生部 海关总署 民用航空局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民事发〔1993〕2号)第二条规定“尸体的运送,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由殡仪馆承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承办”。
8.问:在云南境内死亡人员遗体可以运回遗体吗?
可以。在异地死亡的人员,其遗体应当就地、就近进行火化。确需将遗体运回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应当经死亡地县级民政部门同意后,由殡仪馆专用车辆运送遗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承办。遗体运输目的地县级民政部门和接收遗体的殡仪馆,将监督丧属按相关规定处置遗体,防止发生散埋乱葬行为。外国人在云南省境内死亡,可以遗体运回本国,国际运尸服务由中国殡葬协会委托云南省殡葬协会、昆明市殡仪馆负责办理。
9.问:火化证丢失,如何补办?需要携带哪些证件?
火化证丢失,不能补办,但可以开具火化证明材料。由办理火化事宜的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逝者身份证,到出具火化证的殡仪馆进行办理。
10.问:如何申请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
具有本省户籍且不能享受国家丧葬补助的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可申请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1000元。需准备如下资料:
(1)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享受农村特困供养、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或重点优抚补助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已加盖死者死亡注销章的《居民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
(4)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
(5)属于农村特困供养对象的,其生前所在村委会或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申请书。
补助对象遗体火化后,由丧属向死者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民政局提供相关材料;县(市、区)民政局审核相关材料后,发放相关补助。
11.问:申请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的办结时限是多少?
2个工作日。
12.问:机关、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死亡后抚恤费如何领取?
《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丧属无火化证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不得发放丧葬费、抚恤金,但允许土葬的除外。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大力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4〕36号)规定:在火葬区,除国家另有规定必须实行火葬,严格执行凭火化证、墓穴证或骨灰寄存证领取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制度。
13.问:殡葬名词释义。
骨灰坛:即盛载先人骨灰的容器,与骨灰盒一样属于殡葬用品,多为陶瓷材料。
生态殡葬:也称绿色殡葬,是一种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殡葬方式。如采用不保留骨灰或骨灰立体安葬、遗体深埋不留坟头、不硬化不立碑、树葬、花葬、草坪葬等处理骨灰(遗体)。
骨灰:遗体火化后遗留下遗体组织的灰烬。人体骨灰火化时人体的有机质已经全部燃烧,剩下的成分就是无机质。通过X射线粉晶衍射显示,元素成分主要为钙、磷、氧、碳。
树葬:将骨灰装入可降解骨灰盒或直接葬入树下的泥土中,树前留一标识牌,以新植树木为标志代替砖、石或水泥坟墓,以便纪念。
草坪葬:属于生态安葬形式之一,与传统墓葬的不同之处是立碑改为卧碑,墓型结构精致小巧,墓区视觉空间通透,呈现在眼前的是绿草如茵。
花葬: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新型葬式,运用植物种植与骨灰安葬相结合将骨灰罐深埋在花坛下,在花坛旁边刻写名字铭牌,既节约土地,又美化环境,在一个赏心悦目的环境中缅怀亲人。
壁葬:属于立体安葬方式,在墙体正面分布着井字形的壁葬格,每格可以容纳一个骨灰盒,壁面盖板上刻写名字,便于人们祭扫追思。